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之違章建築,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換言之,建築法地3條規定之地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實施區域計畫地區、...
房地價格高昂,買房簽約是大事,對很多人來說是人生大事情,自然不可馬虎。房地就是房地與土地合稱,即就是俗稱不動產(民法第66條規定)。土地指一定之地表及地上地下之一定空間。定著物者,則指繼續密切附著於土地不易移動其所在,非...
所謂預售屋,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3款規定「指領有建造執照但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一項規定:「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 ...
建物現況確認書及不動產說明書,房屋買賣契約重要文件之一,尤其在中古屋買賣,買方通常無法具有充份資訊及時間,確定房屋之現狀,因此方要求賣方出具確定書,以釐清賣方瑕疵擔保責任,日後一旦發現房屋漏水、牆壁滲水等房屋瑕疵問題,便...
共有係二人以上共同享有一個所有權。共有在民法上可分為分別共有及公同共有,因之,共有意指一樣東西之所有權為數人共同享有,有別於通常所見一樣東西之所有權為單一個人享有之單獨所有。我國民法將「共有」分為「分別共有」、「公同共有...
違章建築具有獨立的大門、樓梯,或獨立的自來水表、電表,而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具有獨立性,則該違章建築是屬於法律上所稱的不動產,在法律上意義,違章建築係指未依規定聲請核發建照執照,致完工後無從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俗稱保存...
法拍屋因非基於原所有權人意思而出售不動產,難以期待原所有權人有積極意思交付房屋。不動產查封後,僅限制債務人之處分權,並不影響債務人依通常之用法使用收益不動產,於查封程序不能排除債務人或第三人之佔有,常見有債務人為阻礙拍定...
民法主要以不動產物權及動產物權作為架構基礎,不動產價值較高,難以移動,不易增加等特性與社會經濟具有密切關係,故民法對於不動產權與動權物權的種類、變動要件、得喪原因(如時效取得及善意取得)設有不同規定,因此民法規定八種物權...
法拍屋大多數拍賣原因,屋主提供擔保物(土地、建物)向銀行或債權人設定抵押權貸款後,無法繳納房貸,遭銀行或民間債權人交由法院強制執行拍賣以抵還銀行貸款的房屋或土地。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如設定多數抵押權...
土地徵收涉及國家強制取得人民土地所有權之問題,因此需要在公益與人民財產保障間加以衡量,關於土地徵收,在土地徵收條例通過後,關於土地徵收,祇有在其他法律該條例沒有特別規定時始能加以適適,然關於土地徵收,土地法可提供基本之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