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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如何透過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條款,以避免交易上風險?
問題摘要: 透過契約中的瑕疵擔保責任條款,買受人可以大幅降低交易風險。法律僅提供一個基本保障,強調客觀瑕疵的存在,而買受人主觀上在意的需求若未契約化,將無從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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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房地瑕疵擔保請求權可以為特別約定甚至拋棄?
問題摘要: 瑕疵擔保請求權可為特別約定,亦可在符合誠信、公平與明確對價之前提下拋棄,但一切特約均以「不得遮蔽故意不告知」為絕對邊界;對買方而言,除非已有充分查核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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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責任有何差異?什麼房屋瑕疵會存在這二種情形併存?
問題摘要: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屬於無過失責任,重在確保標的物價值與效用符合交易期待;不完全給付責任則屬過失責任,重在追究出賣人因未完全履約所生之損害賠償。兩者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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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或解除契約之行使及其法定期間為何?在發現房屋瑕疵後,應注意什麼?
問題摘要: 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的核心要件在於瑕疵存在於危險移轉時、買受人依第356條即時通知出賣人、並於六個月或五年內行使權利;若出賣人故意隱匿,則不受六個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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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契約解除之效力是什麼?買賣房地有瑕疵均可以解除契約嗎?如何確保權益?
問題摘要: 契約解除之效力在於回復原狀並兼顧損害賠償,其適用於雙務契約之履行障礙與瑕疵擔保關係中。買賣房地是否得解除,應視瑕疵性質與契約目的之受影響程度而定,並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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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買到有瑕疵的房屋,想要解約退款?瑕疵太嚴重,房屋難以居住怎麼辦?
問題摘要: 買到有瑕疵之房屋並非全然無救,民法提供完整的瑕疵擔保制度供買方維權。若瑕疵輕微,買方可請求修補或減價;若瑕疵重大影響居住安全或契約目的,則可解除契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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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買到的房屋是瑕疵屋,在法律上該如何主張?屋價減損如何判斷?
問題摘要: 買到瑕疵屋的法律主張可分三個層次:第一,若瑕疵重大且難以修復,買方可依民法第359條解除契約、返還價金;第二,若瑕疵輕微或可修補,則依瑕疵程度請求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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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買受人未盡檢查瑕疵及通知瑕疵之義務者?發生房地瑕疵應該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買受人在房屋交易後如發現瑕疵,應於合理期間內依民法程序檢查、通知、舉證、行使解除或減價權。未盡檢查與通知義務者,依法喪失瑕疵擔保權利,且不得以不完全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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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買賣房地發生瑕疵都可以解除契約嗎?什麼是常見可以解約事由?又是什麼情形下不能解約?
問題摘要: 物之瑕疵擔保制度的精神是維持價金與物之價值之平衡,當瑕疵輕微,價值尚可補救時,解約會對出賣人造成過度損害,因此僅能減價;只有當瑕疵嚴重到使契約目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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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可以把房子公設部分全部登記在由全體住戶共同開設的一家公司內,由於全體住戶擁有該公司的股權?
問題摘要: 將公設部分登記在公司名下,由全體住戶以股東身份間接持有的構想,雖然在經濟或管理上似乎具有彈性與便利,但在現行法律架構下並不可行。依土地登記規則及公寓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