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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樓管委會辦事能力低落,如何解決?
問題摘要: 若管委會之行為對住戶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造成實質損害,且可具體證明其行為屬於民法第535條所稱之不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或民法第544條所規定的故意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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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可以就公設瑕疵,與建商和解或進行訴訟嗎?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雖於社區事務扮演重要角色,但其法定權限應嚴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之範圍,對於涉及區分所有權人與建商間私法關係之瑕疵爭議、賠償主張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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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的任期有何規定?如果規約規定主任委員連選得連任,這樣可以一直連任嗎?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3項對主任委員之任期與連任次數已有明確規範,即任期應為一至二年,最多得連任一次,合計最多連任兩屆。此規範具有強制法律性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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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拒絕移交管理費,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任期屆滿後仍拒絕移交管理費與帳務資料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與第29條規定,應先以書面催告限期交接,屆期不履行者,可報請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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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樓管委會不用納稅嗎?
問題摘要: 大樓管理委員會是否須納稅,應視其實際經營行為為準。若僅對住戶收取管理費、未對外提供任何勞務,屬於社區自治機構性質,原則上無須課稅。但若涉有對外出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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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任期到期未改選、管理負責人為何人?
問題摘要: 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任期屆滿未能完成改選時,其法律地位不再存續,應依條例規定由區分所有權人互推召集人或申請主管機關指定臨時召集人,此召集人即為管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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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任期屆滿時拒絕移交應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於任期屆滿或改組時,有法律義務完整移交財務、印鑑與帳冊予新任人員,若有拒絕移交之行為,應立即以書面催告,七日內不從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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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屆期未改選,究竟應該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任期屆滿卻未完成改選,將造成管理機制中斷、損害住戶權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推選或報請主管機關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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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戶數不多的話可以不要成立管理委員會嗎?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無論戶數多寡,皆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置管理組織。對於規模較小的社區,可選擇推選管理負責人以簡化管理架構與程序;對於戶數多、管理事務繁複者,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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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職權為何?為公司法人時應如何行使其職權?
問題摘要: 管理委員會職責廣泛,涵蓋日常管理、財務收支、住戶秩序、公共安全等事項,對於公寓大廈的正常運作至關重要。而公司法人作為區分所有權人之一,其參與管理事務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