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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無召集權人所召集之區權人會議,決議是否有效?
問題摘要: 最常見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應該是管委會主委,然有時會因為主任委員條件不符、選舉過程瑕疵或未即時改選等原因,使得召集人不具備法定的資格,進而造成該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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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未遵期通知或載明開會內容,決議是否有效?
問題摘要: 若未遵期通知或未載明開會內容,導致區分所有權人無法知悉議案實質內容,影響其參與及表決權利,即使實際召開會議並做成決議,仍可能因召集程序瑕疵遭法院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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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未達法律或規約所定之出席人數,決議是否有效?
問題摘要: 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與決議過程中,確認出席人數及其比例符合條例或規約規定,為決議有效性之關鍵,否則即便實際作成決議,其效力亦有高度爭議。若召開區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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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應否踐行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
問題摘要: 儘管第32條旨在解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因人數不足導致流會問題,係具彈性目的之規定,然並不因此可排除其程序之完整性要求。第二次召集仍應比照第一次會議踐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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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無召集人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效力為何?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人資格係法律所明定,非由任意住戶或個別成員得自行召開。無合法召集權人所召集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其所為之決議自始不生效力,不得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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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無召集權人所召集而召開之會議,如何救濟?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若由無召集權人召開,其決議即屬無效,當事人得依法提起確認決議不存在之訴救濟,不需另提撤銷訴訟;然為維社區正常運作,應依第25條規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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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新建成之公寓大廈應由誰來成立管理委員會或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問題摘要: 新建成公寓大廈應由起造人擔任初期管理責任之承擔者,在達成區分所有權人過半門檻後,負有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法定義務,並須促成管理委員會之成立或推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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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什麼?有什麼權限?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乃公寓大廈管理制度下核心組織,負責統合各區分所有權人之集體意志,決定與專有與共用部分管理、修繕、財務、重建與住戶行為規範相關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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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如何運作?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係公寓大廈運作之中樞,其召開程序、表決門檻與決議效力均有明確法定規範,對社區管理與權益保障具關鍵作用。區分所有權人應積極參與,善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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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任期為何?有連任限制嗎?
問題摘要: 管理委員會之委員任期原則為一至二年,主任委員、財務及監察委員與管理負責人皆受「連任一次」之限制,法定以防止少數人長期掌握社區治理權限,其餘一般管理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