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May你我都知道的借名登記
問題摘要: 借名登記契約屬民法上的無名契約,實務上類推適用委任契約規定,並可依照契約終止後請求返還財產或損害賠償。然而舉證困難、風險高,實務上應特別留意舉證方式與...
-
28
May借名登記與親情,受金錢考驗的人性?還是訂立書面及設定抵押權或預告登記比較好?
問題摘要: 借名登記固然在親情、信任或避稅等考量下常被採用,但其潛藏的法律風險不容小覷。最穩妥的方式,應是在借名時簽訂明確的書面契約,並輔以預告登記或設定最高限額...
-
28
May優先購買權競合時?
問題摘要: 優先購買權人如同時存在共有人與承租人時,應依其法律性質決定先後。物權性質優先於債權性質,故土地法104條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優先於土地法34條之1之共有...
-
28
May優先購買權通知無法送達,得否聲請公示送達?
問題摘要: 土地法第34條之1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購之程序,在通知無法送達時,應依實體法規定辦理公告,無從聲請法院依民訴法第149條為公示送達。公告方式須合乎實體法明...
-
28
May優先購買權如何行使?
問題摘要: 優先購買權行使之核心在於出賣人依法通知、承購人明確表示、雙方條件一致三要素。具體而言,出賣人應於與第三人交易條件確定後,將完整條件通知權利人;權利人於...
-
28
May優先承買權是什麼意思?實際上怎麼運作?
問題摘要: 優先承買權(或稱優先購買權、優先承購權),是一種法律上為保障特定關係人權益而設置的制度,其主要功能在於當財產所有權人擬將其財產出售予第三人時,法律賦予...
-
28
May優先承買係依同一價格還是同一條件?
問題摘要: 優先承買權之實行須以「同樣條件」為依據,而非僅限於「同一價格」。即便法律條文有時表面上僅提及價格,如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仍應以實務解釋與最高法院...
-
28
May土地法第104條優先承購權要如何運用?
問題摘要: 土地法第104條所規定之優先承購權制度,不僅是對房地分離現象下所構築之法律安全網,更是實現土地使用合理化與財產權保障的重要工具,於當代不動產制度中占有...
-
28
May基地出賣的優先承購權是什麼?與其他法令規定之土地優先承購權效力上有何不同?
問題摘要: 土地法第104條所設之優先購買權,係我國不動產交易秩序中極具特色且具實質影響力之法律制度,其兼具物權保護、使用安定與交易秩序功能,不僅保障地上權人、承...
-
28
May違反土地法第34-1條之優先購買權的損害賠償,應如何認定損害?
問題摘要: 違反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所引起之損害賠償,主要建立在債權性質基礎上,出賣人未依法通知即出售應有部分並完成登記,雖不具物權對抗性質,但其為一項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