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張優購權者是否可以訴請塗銷過戶行為,並依同一條件承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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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優先承購權具有物權效力,具有能力追及第三人的效果。因此,如果丙有優購權並希望避免土地進行不當過戶,他可以向法院訴請塗銷甲乙間的過戶行為,並依相同的條件來承買該筆土地。在實務上,為防止土地再次被轉移所有權,可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這意味著他可以請求法院對該土地進行限制,例如登記抵押或其他擔保措施。這樣一來...

  • 贈與與借名登記之間-親屬間不要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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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借名登記與贈與行為在法律上有明顯區別,借名登記僅是名義上的登記變更,並不代表財產所有權的轉讓,而贈與則是無償讓渡財產權利,受贈人享有完整的財產支配權。然而,在實務操作上,若借名登記無明確契約或金流證據,法院可能會依據不動產登記名義推定所有權,導致財產被認定為贈與,因此當事人在進行借名登記時,應妥善保存...

  • 房地共有要注意什麼?可以多數決就決定管理及處分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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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及兼具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的共有型態各有其特點與適用情境。分別共有的產權明確且靈活,是處理不動產交易與分配的首選;公同共有則適用於需要共同管理或基於特殊關係形成的共有情形,但因權利不分比例且需全體共有人一致同意,處分與管理常具挑戰性;而兼具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的狀況則是一種混合型態,需結...

  • 調漲管理費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老是流會,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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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第一次調整管理費之會議因人數不足而流會,最妥善且合法的做法,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2條重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針對同一議案再行表決,此時出席及表決門檻較低,更易達成社區共識與合法決議,並具備法律拘束力。反之,單純透過意向調查表或表格簽名收集住戶意見,即便形式上取得多數簽署,仍恐因欠缺會議通知、充...

  • 不動產交易委託及代理關係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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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委任與代理雖為日常交易常見的法律行為,但涉及不動產交易時,應更為謹慎,確認委任契約的內容、授權範圍及終止方式,並確保代理人確實獲得授權,避免發生無權代理的糾紛,此外,若交易金額較大或涉及複雜法律問題,建議尋求專業法律顧問或不動產經紀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確保交易安全順利完成。 律師回答: ...

  • 小不忍,亂大謀-親屬交惡,借名登記屋歸屬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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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當初未能清楚規劃財產登記方式,導致後續產生權屬爭議,這再次說明了借名登記的法律風險。親屬之間的信任雖然重要,但若涉及高額財產,仍應以書面契約明確約定所有權歸屬與借名關係,否則一旦發生爭議,將面臨極為不利的舉證困境。因此,除了在訴訟中積極舉證借名登記的存在外,亦應考慮以其他法律手段,例如假扣押、共同登記...

  • 越界建築是否能時效取得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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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占有人已符合時效取得地上權的要件,並且依法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而地政機關已受理其申請,則此時法院應就占有人是否已具備時效取得地上權的條件,進行實體審查。這是因為占有人一旦取得地上權,其占有行為即具有合法性,土地所有權人已無權再請求拆屋還地。時效取得地上權的程序涉及多項法律要件與程序,占有人雖然可能因...

  • 「占用他人土地不用拆屋還地」,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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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因此,當面對越界建築案件時,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建築影響範圍、地主是否惡意縱容,以及拆除與補償之間的比例關係。若屋主確實屬於無心之過,且拆除可能導致極端不利後果,則法院可能會採取較為溫和的處理方式,讓屋主支付合理的補償費用,而不是直接拆除建築物。這種處理方式不僅能保障當事人的居住權...

  • 究竟是承攬還是買賣?

    瀏覽次數:697

     

    問題摘要: 因此,對於施工廠商而言,無論是簽訂承攬契約還是工程合約,若工程涉及大量設備與材料供應,應充分考量契約性質與法律適用,避免因契約定性不明而影響權利主張。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所有權保留條款,不僅可以提高法律保障,也能確保工程款的回收。同時,對於業主而言,在簽訂合約前,也應詳細審閱契約條款,避免日後因設備所有權...

  • 土地及地上建物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建物所有權讓與時之規定是否優先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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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土地及其上建物原同屬一人所有,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致其土地與其上建物非屬同一人所有,推定其土地與其上建物所有人間已具有租賃關係,故於嗣後再行出售他人時,其相互間享有優先承購權,如優先購買權人放棄其優先購買權者,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97條第2項規定辦理。   律師回答: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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