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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把共有的房屋出租或重新裝潢,沒有辦法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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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部分共有人計劃出租該屋並進行改建。對於出租屋子(管理行為),根據民法第820條,需要超過半數共有人同意,且這些同意者的持分合計需超過一半。如果超過三位共有人同意出租,則可以進行出租,甲無法單獨阻止。關於改建(管理行為),原則上也需依照上述規定,超過半數共有人同意方可進行。在這方面也無法單獨阻止。在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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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持分土地被偷偷賣掉了?是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有無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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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共有人在出賣其應有部分土地時,其他共有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購的權利。如果出賣人未依法通知其他共有人或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造成其他共有人無法行使優先承購權,則出賣人可能需賠償其他共有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害。如果出賣人未遵守通知義務,導致其他共有人未能行使優先承購權而受損害,則其他共有人可以根據侵權行為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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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範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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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設定及其在法律上的適用範圍。根據民法第八百八十一條之一的修正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的不特定債權設定的抵押權,並且被擔保的債權是限於一定法律關係所生或基於票據所生的權利。然而,根據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對於在最高限額抵押權修正施行之前已經設定的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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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或抵押物所有人是否對於法拍之遺產或抵押物應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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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有關債務人已死亡且其繼承人共同共有土地的情況,執行法院將繼承人列為執行債務人,並允許其參與拍賣並行使優先承購權。繼承人對土地僅負有限的責任,與一般債務人不同。因此,允許其行使優先承購權並不影響債權人以最高價清償債務的利益。優先承購權是法定形成的權利,不容任意剝奪。因此,即使繼承人列為執行債務人,仍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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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關係終止後,如何處理在分管契約上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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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共有權與一物一權主義並不矛盾。與分別共有和公同共有的不同,以及每個共有人都有權行使其應有部分的所有權。然後,在共有土地上建築房屋並進行分管協議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分配的土地上有其他共有人建造的房屋,則可以主張存在租賃關係,以繼續使用該土地。最後,當共有物分割確定時,之前的分管契約應被認為已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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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詞彙-最高限額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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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按稱最高限額抵押權者,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以由一定法律關係所生之債權或基於票據所生之權利為限,民法第881條之1第1、2項定有明文。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設定,其被擔保債權之資格有無限制?向有限制說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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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34條之1在公同共有的不動產應有部分的讓與如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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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共有土地或建築物的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等權利,必須獲得過半數共有人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的同意。若應有部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則人數不予計算。共有人在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無法書面通知者應公告。共有人應負連帶清償責任,並提供相應的證明。公同共有的不動產應有部分的讓與,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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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給審約期間,可否後悔不願履行可否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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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消費者與企業之間契約權利及義務內容應給予消費者審約期間,可使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護,特別是在涉及到預售屋等房地產交易時。企業經營者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給予消費者充分的審閱期間,否則契約中的條款可能被視為無效。這些法律規定有助於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確保他們在契約中能夠有充分的了解和保護。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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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防空避難用之地下室能否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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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地下室在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中主要用途為「防空避難室」,則應保持其完整性,不宜進行築牆分割,以免妨害其作為防空避難室的功能效用。 律師回答: 關於當地下室同時用作防空避難室和其他商業用途時。此案的核心在於法院如何應用民法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建築物的共用部分的規定,以及如何處理建築完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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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可行使優先承購的時間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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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土地法第34條之1及其相關執行要點確實規定了共有人出賣土地時其他共有人的優先承買權及其行使方式。如果其他共有人希望行使優先承買權,必須在收到出賣通知後的15天內以書面表示,否則優先購買權將被視為放棄。這段期限的計算從通知達到之日開始算起,因此建議使用存證信函確保通知達到時間的準確性。此外,法律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