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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未達法律人數,能否降低出席標準或以私下簽名方式補足人數?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若未達法定或規約所定出席與表決標準,即屬無效或得撤銷決議,事後補簽名或私下補足人數無法補正程序瑕疵,且可能引發民事乃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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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可否委託他人代理?
問題摘要: 法律對於召集人身分有其嚴謹設計,主要目的在於維護程序公正與住戶自治之正當性,召集人作為程序啟動之核心角色,其資格不得轉讓亦不得委託他人代行,唯有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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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未盡法定義務召集會議要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乃社區治理之核心,召集人負有重大職責,其若未依法召集會議,除面臨行政罰外,亦可能被解除其管理職位,或由主管機關介入指派他人接替。社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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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效力為何?管委會主委不簽名在會議記錄、不公告給會議記錄全體住戶知悉,也不給閱覽,這樣會影響決議嗎?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作之決議在法理上屬於準社團性之集體意思表示,一經合法成立,即對所有區分所有權人發生拘束力,惟其前提為符合召集、通知、表決及程序等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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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什麼?社區什麼事項要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乃公寓大廈管理體系之中樞機制,透過每年至少一次之例行會議及必要時之臨時會議,得以就公共基金使用、設施設備維護、住戶權益保障等議題作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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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Jun住戶自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效力為何?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公寓大廈內全體住戶治理事務之核心機關,其決議對住戶權利義務具有拘束力。然若住戶自行召開會議而非由合法召集人依法定程序召集者,或會議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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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決議或規約差別為何?
問題摘要: 規約與決議在法律性質上明顯不同。規約是具持續性、全面性與契約性質之自治規範,對全體住戶及其繼受人發生一般拘束力,其效力須由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擬定並明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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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權數如何計算?委託出席有無資格或總人數,有無上限?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表決權設計及委託出席制度,兼顧了所有權比例、出席便利性與表決公平性,惟實務操作中仍應注意各項比例限制的正確計算與人數核實,以確保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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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若已由建商或起造人與各承購戶定明停車位之使用權者及其範圍是否對於其他住戶有效?
問題摘要: 若公寓大廈起造人與個別承購戶於售屋時即明訂車位使用權,並指明特定區域供特定住戶使用,即構成法律上所承認之「共有物分管契約」,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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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Jun大樓用水減壓閥設置住戶屋內,誰應該負責管理維修?如管理不當導致損害,誰應負責?
問題摘要: 減壓閥若為維護大樓整體水壓穩定所設,雖設於特定住戶室內,但其屬性應屬共用部分。依法應由管理委員會負責修繕與管理,其所生費用則由公共基金支付。若爆裂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