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上排水管漏水,樓下住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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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樓上住戶漏水拒不修繕時,樓下住戶應立即蒐證並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民法》法律機制採取行動,透過協調、報請主管機關、訴請法院假處分或損害賠償等方式維護自身居住安全與財產權益,同時在處理過程中應秉持理性、合法與證據導向原則,避免情緒對立升高並妥善保護自己。 律師回答: 當公寓大廈樓上住戶的...

  • 管道間漏水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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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管道間是否為私管,並無一體適用的標準,須綜合建物圖資、使用狀況及實地查勘結果綜合判斷。住戶在面對此類問題時,切忌自行斷定對錯或拒絕配合,應循程序處理,尋求管委會與專業水電行之協助,必要時進入訴訟,由法院鑑定以釐清責任,始能保障雙方權益並有效解決問題。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公寓大廈中...

  • 大樓廢水管線漏水,算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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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大樓廢水管線漏水的責任判定需視漏水源頭管線屬性而定,若為共用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即應由管委會負責修繕並以公共基金支付,住戶若無過失無義務負擔。若遇管委會不依法負責,住戶可透過正式申訴、行政申請與司法途徑維權,確保居住安全與經濟權益不受損害,並促進整體社區公共設施管理之健全與透明。 律...

  • 大樓住宅天花板滲水,誰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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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只要漏水原因明確、責任歸屬清楚,無論是由樓上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皆應依法處理與合理賠償,以維持社區居住品質與住戶間的和諧。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大樓住宅中發生樓上住戶管線滲水、導致樓下天花板出現水痕甚至油漆脫落的情況並不少見,當事人自然會關心這樣的漏水是否屬於共用管線問題,應否由樓上...

  • 公用水管破害生壁癌,究竟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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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住戶因公共水管損壞導致屋內壁癌,依法有權請求管委會負責修繕與賠償。管委會若以經費不足為由拒絕處理,不僅違反法定義務,也侵害住戶權益。住戶應採取正式協商、行政申訴與民事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因他人疏失或管理失職而自行承擔不應負擔之損害費用,並促進社區管理制度的健全與責任落實。 律師回答: ...

  • 大樓電梯漏水,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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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電梯漏水如無法確認源自特定住戶,應由全體住戶按比例共同負擔,若管委會要求個別住戶打除廁所進行檢查且費用全數自負,此舉於法律上需有相當之可歸責性與證據基礎,否則即有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範與住戶權益保障原則,建議住戶遇此情形應積極提出異議與法律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

  • 公用糞管滲漏 釘子戶不配合修繕沒輒?

    瀏覽次數:238

     

    問題摘要: 對於公用糞管滲漏這類涉及全體住戶利益的修繕事項,管委會於程序完備且會議決議通過後,即得依法推動工程,並得以書面通知不配合住戶要求其協助,若仍無回應,則可透過司法程序取得裁定進行強制執行,同時保留事後請求墊付款返還的法律權利。這也是維持公寓整體結構安全與居住品質的基本制度保障。 律師回答: ...

  • 前屋主欠了一屁股社區債務,需要我來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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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原則上新屋主對於前屋主所積欠的管理費、分攤費用、不當得利或因專有部分瑕疵導致的損害賠償,均不當然負責,這些屬於債之相對性原則下的個別債務,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不隨不動產移轉而移轉。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購買公寓大廈的房屋後,若發現前屋主積欠大樓管理費、未分攤的電梯更換費,甚至其專有部...

  • 房屋借名登記,漏水賠償樓下損失,應由出名者或借名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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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房屋借名登記情況下,如發生漏水致鄰損情形,應以是否具有建物實質支配與管領能力為責任判斷核心,通常實際使用、管理、收租與負責修繕之借名人即為侵權責任人,而非僅形式登記之出名者,唯倘借名契約另有約定,或實際控制狀況與一般認知有異,仍應個案審酌,綜合判斷以確保責任歸屬合理合法,並促進民事關係安定與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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