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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問卷方式可否視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問題摘要: 問卷無法當然替代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程序,僅具有參考或輔助功能,不得作為決議之依據而付諸執行。僅有經正式會議決議授權所實施且執行方式合法之記名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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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人如何產生?一般住戶可當召集人嗎?
問題摘要: 召集人制度之設計係建立在所有權與責任並行的原則上,藉由區分所有權人對社區管理之參與與互推機制,確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得以合法運作。對於尚未設立管理組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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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一定要由區分所有權人親自出席嗎,可以委託他人參加嗎?對於受委託的人數有何限制嗎?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於無法親自出席會議時確實可以委託他人出席,但受託人之代表比例與人數仍應嚴格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第3項之規定,方能確保會議決議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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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規約,其決議事項較法令所容許條件,採更嚴格標準者,是否「抵觸」無效?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規約若對專有部分採取較都市計畫或建築法規更為嚴格之使用限制,雖不當然無效,但其效力仍須符合契約正當性原則、公平性原則及不得違反法令強制規定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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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舊社區大樓大廈,如未訂立規約,有甚麼可以依循的標準嗎?
問題摘要: 對於舊社區尚未訂立規約的情形,第一步應由住戶間互推召集人,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在此之前,得以內政部營建署公布之「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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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之住戶在主委選舉時,將手伸入票匭取票計算,是否會有刑事責任?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選舉中將手伸入票匭取票查看雖不構成刑法第148條妨害投票秘密罪,然該行為若涉及未經許可窺視記名選票內容、打開封緘之票件或非授權閱覽他人文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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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程序為何?
問題摘要: 召集人於實務運作中應詳實掌握每一程序細節,包括開會前通知時間、內容記載、議題公告、重召門檻與決議後程序等,始能確保會議結果具備法律效力,亦可有效凝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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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其規約自訂決議人數有無限制?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賦予社區自治彈性,使區分所有權人得視實際管理需求於規約中另訂決議標準,並未限制最低或最高決議門檻。只要所訂規約決議條件符合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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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決議或規約差別為何?
問題摘要: 規約與決議在法律性質上明顯不同。規約是具持續性、全面性與契約性質之自治規範,對全體住戶及其繼受人發生一般拘束力,其效力須由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擬定並明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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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住戶自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效力為何?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公寓大廈內全體住戶治理事務之核心機關,其決議對住戶權利義務具有拘束力。然若住戶自行召開會議而非由合法召集人依法定程序召集者,或會議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