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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外牆到底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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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外牆的所有權歸屬於公寓大廈的所有區分所有權人,而其修繕、管理和維護責任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如果外牆出現磁磚脫落、漏水等問題,應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修繕,費用則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的比例分擔。至於在外牆上設置招牌的行為,必須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包括需獲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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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製造噪音,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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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確保住戶的居住品質是管理委員會的責任之一。住戶有義務遵守相關的規定,不得製造噪音或其他干擾其他住戶安寧的行為。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法律進行制止,並報請相關主管機關處理,甚至可以依法提起訴訟強制其遷離。此外,住戶也可以透過訴訟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製造噪音的鄰居改善行為或支付損害賠償。民法中有關於保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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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效力為何?管委會主委不簽名在會議記錄、不公告給會議記錄全體住戶知悉,也不給閱覽,這樣會影響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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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作之決議在法理上屬於準社團性之集體意思表示,一經合法成立,即對所有區分所有權人發生拘束力,惟其前提為符合召集、通知、表決及程序等法定要件,否則即可能發生可撤銷、無效或不成立之法律效果,是以各區分所有權人應審慎關注召開會議之合法性與決議內容之適法性,並於法定期間內行使權利,以保障個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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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亂丟狗屎,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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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針對鄰居亂丟狗屎情形,應依下列步驟處理:第一,與管委會合作蒐證;第二,要求管委會正式勸導違規住戶;第三,勸導無效後報請主管機關依法處理裁罰;第四,情節重大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提起強制遷離訴訟;第五,另可依民法提起侵權損害賠償或排除妨害之訴。如此方能依法保護自身權益,同時也協助維護社區全體住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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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的日常生活噪音,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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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面對公寓大廈中的噪音問題,首先應透過社區內部的溝通與協調機制,例如由管理委員會出面調解或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訂規約,以降低摩擦與對立;其次,倘若對方無視勸導、反覆為之,則可蒐集錄音、監視器畫面、目擊證人等資料,向環保機關或警方檢舉,必要時再透過民事訴訟途徑請求賠償與排除侵害,以法律力量維護自身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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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住戶想養狗,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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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住戶如有意飼養狗隻或其他寵物,應第一時間詳細查閱社區規約是否對於飼養寵物、進出公設、排泄處理等事項有明文限制或禁止條款,若無,則依法可帶寵物進出公設空間,前提是行為需合法、合規,並確保不影響其他住戶生活品質。然而,若社區已有規約限制,住戶便不得主張個人自由而違反該等規範,否則可能面臨罰鍰乃至訴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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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製造污染,應如何處理?漏油污染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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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住戶車輛長期漏油污染社區共用區域,不僅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禁止性規定,更可能構成公共危險與民事侵權責任。管委會與住戶應積極依法蒐證並向主管機關申訴檢舉,必要時可進行民事請求與訴訟,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或停止侵害,並透過規約制度建構與日常管理機制強化社區環境維護,確保全體住戶的居住品質與安全。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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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未盡法定義務召集會議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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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乃社區治理之核心,召集人負有重大職責,其若未依法召集會議,除面臨行政罰外,亦可能被解除其管理職位,或由主管機關介入指派他人接替。社區其他權利人則應善用條例第59條所提供之檢舉與救濟管道,確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得依法順利召開,維持住戶間的自主管理與公共事務之正常運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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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製造噪音,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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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從現行建築規範而言,台灣對樓板噪音尚無明確分貝限制規範,僅規定樓板厚度不得少於12公分,與日本等國相比仍有改善空間。因此,在噪音干擾日益成為住戶糾紛主要來源之際,除法律救濟之外,社區住戶應積極透過管委會、區權人會議與管理規約,訂定社區公約或公告噪音管控時段,兼顧生活彈性與公共安寧,始能達成和諧共居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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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中若有住戶經營視聽歌唱業,在晚上大聲喧嘩,影響其他住戶之安寧,有何救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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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多大聲算噪音」並無絕對標準,須依噪音產生的區域、時間與性質作綜合判斷。一般情況下可參照噪音管制法所列各管制區分貝標準;若屬非連續性但擾人安寧的聲音,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檢舉;而公寓大廈內之噪音行為亦應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社區規約。住戶若遭受噪音干擾,應依情節選擇向管理委員會反映、向地方環保單位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