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委會是什麼?法律上權利義務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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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設置與運作,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與運作機制,除須依法組成與選任,亦應在其職權範圍內謹慎執行各項管理工作,避免因措施過當反而衍生法律風險。而社區住戶亦應解管委會運作原理,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共同促進社區自治與法治管理,方能打造安全、清潔與和諧的居住環境。至於特殊爭議,如住戶違規情節重大、...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職權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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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作為社區治理最高機構,其決議對於建築物維護、社區資產運用及住戶權利義務安排具有關鍵影響力。唯有依法召集、合乎程序,並經法定門檻之出席與表決程序通過,始得形成有效決議,並據以訂定規約、執行公共事務與處理住戶間糾紛。管理委員會與召集人、主持人皆應嚴守職責界線,尊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作之決議...

  • 什麼是分管契約?什麼是規約?在房屋買賣有什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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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分管契約應重視其成立程序與是否登記,否則即可能因第三人善意受讓而失去實際效力;而規約則因有法律明文規定程序與效力,即使未經個別同意或知悉,亦對所有繼受人產生拘束。建議所有不動產共有人或區分所有人,於訂立分管契約或參與規約決議時,應充分理解其法律意涵,並確保程序合法、內容合理,以發揮自主管理與權利保障之...

  • 公寓大廈是否必須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規約?其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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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法律未強制規定每一公寓大廈必須制定規約,惟從實務運作需求、法律效果保障及自治管理目標來看,制定規約可謂不可或缺之基礎工程。透過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訂定規約,可強化社區治理正當性、明確各權利義務,並為後續一切管理措施(如管理費負擔、住戶行為規範、委員任期與罷免、公共設施使用)提供法律依據。若社區尚無規...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什麼?社區什麼事項要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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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乃公寓大廈管理體系之中樞機制,透過每年至少一次之例行會議及必要時之臨時會議,得以就公共基金使用、設施設備維護、住戶權益保障等議題作成集體決策,並依法形成對全體住戶具有拘束力之規約與決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係公寓大廈管理之核心機制,其所做之決議除涉及日常管理、財務調度、公共設施修繕、重建事...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成員及如何召集開會?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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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公寓大廈最重要之集體決策機關,其成員即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凡涉及重大管理、修繕、重建、基金用途或住戶處分事項,均須經由此一會議之決議方能生效。而會議召集人雖名義上僅負召集義務,實務上往往兼任主持人,對議程安排、通知程序與決議效力之影響深遠,堪稱社區自治制度中具有實質影響力之角色。為確...

  • 公寓大廈規約是什麼?否有範本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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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規約屬住戶間之合議產物,惟中央主管機關為促使訂約更具標準性與可執行性,已制定範本供參,欲訂定規約者,應詳閱條例第56條、第60條及實際範本內容,再依社區實況加以適度調整,方能達到法定之程序性要求與實務可行性,確保社區自治運作順利。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依據公寓大廈管...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人如何產生?一般住戶可當召集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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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召集人制度之設計係建立在所有權與責任並行的原則上,藉由區分所有權人對社區管理之參與與互推機制,確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得以合法運作。對於尚未設立管理組織或管理人已離任之公寓大廈,應儘速依規程互推召集人,或向主管機關申請指定臨時召集人,以啟動管理程序、維護社區秩序。此亦意謂每位區分所有權人除享有物權與管理利...

  • 住戶自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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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公寓大廈內全體住戶治理事務之核心機關,其決議對住戶權利義務具有拘束力。然若住戶自行召開會議而非由合法召集人依法定程序召集者,或會議召集通知未符法定要件,將使該會議決議效力產生瑕疵。召集人不合法者,決議自始不成立而無效;召集合法但程序違法者,得提起撤銷之訴於三個月內。 律師回答:...

  • 決議或規約差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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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規約與決議在法律性質上明顯不同。規約是具持續性、全面性與契約性質之自治規範,對全體住戶及其繼受人發生一般拘束力,其效力須由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擬定並明載特定事項。決議則為特定時間所為之行政性法律行為,須依法召集並表決始能成立,其效力有限且須受規約拘束。在公寓大廈治理中,兩者應配合運用,以確保社區管理之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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