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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時,管理費等支出應由誰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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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關於管理費的相關規定,以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管理費負擔上的義務和契約約定。根管理費通常由區分所有權人(即房東)承擔,但在租賃契約中可以約定由承租人負擔。然而,如果承租人拒絕繳納管理費,根據法律,仍由區分所有權人負擔。在管理費積欠情況下,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有權向法院訴請命令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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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要怎麼裝,才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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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自行裝設監視器雖然出發點是保護自家安全,但若未依法處理,反而可能觸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關於共用部分管理之規定,甚至涉入民法或刑法上的隱私侵害或妨害秘密等爭議。因此,在尚未確認法規授權、社區規約允許與其他住戶同意之前,不宜擅自安裝監視器,應循合法、公開、透明的程序為之,才能確保自身權益,同時兼顧社區和諧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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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停車費可由管委會決議即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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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之停車費徵收,除依法屬共用部分範疇,且有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授權外,管理委員會不得逕行訂定費率並強制收取。即便社區管理需求迫切,仍應依法定程序召開會議、經多數同意後始得執行。住戶如遇收費爭議,應注意分辨該費用之性質、使用範圍與法源依據,並善用會議制度或司法救濟方式維護自身權益,以促使社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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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繳納義務是「屋主」還是「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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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中的管理費繳納義務人,法律明確定位為房屋之所有權人,即屋主,管委會於追繳時無須理會是否為租客使用房屋,也不受租賃契約內容之拘束。屋主若欲將管理費責任轉嫁給租客,僅能透過契約方式另行約定,並自行負責執行與追償事宜。對屋主而言,即使房屋出租後已無實際使用,仍不得因此免除法定義務,而應本於契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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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一樓住戶或商家可以因為未使用電梯不繳交管理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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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的一樓住戶或商家,無論是否實際使用電梯,仍應依其應有部分比例負擔管理費,不能單以使用狀況為由拒繳。管理費屬於維護整體大樓共用設施運作所需的基本財源,其公平合理的分擔與規範,乃維持社區正常運作與居住安全的基礎。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公寓大廈內一樓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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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窗戶、招牌或磁磚遭颱風天吹落,砸傷人,是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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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大樓窗戶、招牌或外牆磁磚等在颱風等天災中掉落致人受傷的案件,是否成立損害賠償責任,需視該設施是否具有明顯維護不周或結構不良為判斷基準,若屬人為疏失,則應由建物所有人或管理者依法賠償,若屬不可抗力之天災,則不負責任;如屬公有設施,則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在事件發生時,受害人應蒐集證據,包括現場照片、氣象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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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屋主積欠管理費,需要我來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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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寓大樓的管理費是由管理委員會向區分所有權人收取的。如果前屋主在移轉所有權給新屋主之前有未繳納的管理費,一般情況下,這個責任應由前屋主來承擔。新屋主不應該被要求支付前屋主積欠的管理費,除非新屋主自願承擔了這部分責任,並與前屋主訂立了相關的協議。這是因為管理費是區分所有權人的責任,而不是房屋的新擁有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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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的房屋漏水由樓上還是樓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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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處理漏水問題應具備三大要領:一是立即記錄、拍照保存漏水現象與通知紀錄作為證據,二是協調鑑定單位並依法釐清權責,三是必要時透過法律途徑主張修繕、返還或損害賠償。面對樓上漏水、外牆滲水、屋頂滲水或共同壁牆管線破損等多元情境,切勿人云亦云或任憑他人決定,而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2條及民法第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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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費任意調漲,身為少數住戶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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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社區管理制度的建立,應以民主、透明與平等為原則,尤其對於涉及住戶財產權之費用課徵,更應嚴守法律所定程序與實質公平原則,否則不僅可能構成違法處分,更將破壞社區和諧與住戶信賴。最後提醒,住戶如為社區少數意見者,面對多數決決議亦不必然失權,法律設有民法第799-1條第3項保障,在決議顯失公平之情況下,少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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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頂漏水,管委會應負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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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屋頂屬於共用結構,原則上應由管理委員會負責維護,並可透過管理費支應修繕。若管委會推諉不處理,住戶可透過催告、提告、或自行修繕後請求返還費用等方式維權。最根本的解方在於全體住戶應正視共用部分的管理責任,落實防水定期檢查與維修,透過管委會良好運作維持住戶生活品質,避免小病拖成大災。 律師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