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惡鄰任意任意堆放垃圾、囤積危險物品,該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892
問題摘要: 面對惡鄰在住宅空間任意堆放垃圾、囤積危險物品、破壞安全與清潔秩序之情形,受害住戶不僅可透過管委會制度依法舉發,亦可逕向主管機關或警政、消防單位檢舉,並輔以民刑事法律程序維權,採取正當且周全之手段介入,始能有效保護居住環境與生命財產安全,對於惡鄰行為予以合理規範與約制。第22條賦予社區管委會重大權限與責...
 - 
   
大樓住戶想養狗,可以嗎?
瀏覽次數:779
問題摘要: 住戶如有意飼養狗隻或其他寵物,應第一時間詳細查閱社區規約是否對於飼養寵物、進出公設、排泄處理等事項有明文限制或禁止條款,若無,則依法可帶寵物進出公設空間,前提是行為需合法、合規,並確保不影響其他住戶生活品質。然而,若社區已有規約限制,住戶便不得主張個人自由而違反該等規範,否則可能面臨罰鍰乃至訴訟風險。...
 - 
   
建商與各個買主約定公寓大樓的特定公共空間由特定買主使用,對於其他大樓住戶是否有效力?
瀏覽次數:704
問題摘要: 本文涉及到契約成立的相關法律原則,特別是當事人之間表示意思一致的方式不一定要直接透過當事人本人,而可以透過第三人作為媒介來傳達,只要達成意思表示一致的目的,契約即可成立。在公寓大廈買賣的情境中,建商與各承購戶約定共有部分或基地空地的使用權,這些共有人之間若已經約定了分管契約,即使其中一方共有人將自己的...
 - 
   
住戶製造污染,應如何處理?漏油污染車道?
瀏覽次數:679
問題摘要: 住戶車輛長期漏油污染社區共用區域,不僅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禁止性規定,更可能構成公共危險與民事侵權責任。管委會與住戶應積極依法蒐證並向主管機關申訴檢舉,必要時可進行民事請求與訴訟,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或停止侵害,並透過規約制度建構與日常管理機制強化社區環境維護,確保全體住戶的居住品質與安全。 律...
 - 
   
公寓大廈的日常生活噪音,如何解決?
瀏覽次數:670
問題摘要: 面對公寓大廈中的噪音問題,首先應透過社區內部的溝通與協調機制,例如由管理委員會出面調解或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訂規約,以降低摩擦與對立;其次,倘若對方無視勸導、反覆為之,則可蒐集錄音、監視器畫面、目擊證人等資料,向環保機關或警方檢舉,必要時再透過民事訴訟途徑請求賠償與排除侵害,以法律力量維護自身的安寧...
 - 
   
鄰居不斷撞牆、咒罵、哭喊等噪音與擾鄰,該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585
問題摘要: 面對住戶惡意撞牆、咒罵、哭喊導致樓層震動與情緒壓力等擾鄰行為,社區住戶並非束手無策。可以透過管委會制止、向主管機關報請裁罰、向警察局報案、依社維法檢舉,或進一步提出民事訴訟與精神損害賠償訴求。若行為已逾越社會可容忍範圍,且構成重大妨害社區秩序,更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訴請法院強制遷離。唯住戶若欲主張相關...
 - 
   
鄰居亂丟狗屎,該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570
問題摘要: 針對鄰居亂丟狗屎情形,應依下列步驟處理:第一,與管委會合作蒐證;第二,要求管委會正式勸導違規住戶;第三,勸導無效後報請主管機關依法處理裁罰;第四,情節重大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提起強制遷離訴訟;第五,另可依民法提起侵權損害賠償或排除妨害之訴。如此方能依法保護自身權益,同時也協助維護社區全體住戶的...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有哪些職務?
瀏覽次數:479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職務涵蓋層面極為多元,從生活管理、安全維護、違規制止到財務收支、重大決策執行皆責無旁貸。其職務依法受條例規範,並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最高授權基礎,應依職權範圍合法、正當、公平執行各項管理職責。住戶亦應予以尊重並配合管理委員會之作為,共同維護社區和諧、安全與機能正常運作,促進住宅價值與...
 - 
   
大樓中若有住戶經營視聽歌唱業,在晚上大聲喧嘩,影響其他住戶之安寧,有何救濟方式?
瀏覽次數:474
問題摘要: 「多大聲算噪音」並無絕對標準,須依噪音產生的區域、時間與性質作綜合判斷。一般情況下可參照噪音管制法所列各管制區分貝標準;若屬非連續性但擾人安寧的聲音,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檢舉;而公寓大廈內之噪音行為亦應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社區規約。住戶若遭受噪音干擾,應依情節選擇向管理委員會反映、向地方環保單位舉報,...
 - 
   
住戶在樓梯間堆放私人雜物妨礙出入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442
問題摘要: 面對住戶於樓梯間堆放私人雜物之情形,應優先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辦理,管委會可依法制止並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但切勿逕自處分他人財物以免觸法,建議透過通知、公告、會勘與證明人在場等程序合法處置,進而保障公共安全並維護社區和諧。這不僅是社區法制化管理的體現,也是在現代都市生活中對於「好鄰居」共同價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