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認產權狀況?

11 Oct, 2009

律師回答:

購屋者欲購買預售屋或中古屋時,除了選擇信譽良好的建設公司或委託值得信賴的仲介公司之外,在簽訂契約前,針對房屋產權之調查、被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分區使用規定等事項作充份了解,因之,買賣不動產首要注意產權清楚之問題,即確認產權狀態之問題,即所謂產權清楚。一般在辦理不動產移轉時,必須確認其產權(指出賣人部份)狀況,主要可針對人以及物的部份來探討:

 

其一,物的部份,如有否限制登記,如查封、預告登記、假扣押?貸款狀況,如金額額是否比買賣價高,須注意除擔保貸款外,有否連借、連保、信貸、其他借款,該房地有否工商設籍或出租或供他人設籍,如影響日後自用住宅稅率適用?是否有其他用益物權及擔保物權,如抵押權、地上權、地役權、典權或袋地通行權、?是否地上權、租賃、共有、基地與建物分別持有者優先承購權?都市計劃使用分區編定為何,如公共設施用地或非建築用地?是否有否欠費,如積欠管理費、水、電、瓦斯費等,特殊房地查明,如工業區、農地、國宅、山坡地、海砂屋、幅射屋、嫌惡設施…等。

 

其二,人的部份,如出賣動機,如換屋、欠債周轉、投資);簽約人是否為登記名義人本人?未成年子女出賣簽約,應由父母會同出面代理?外國人或長居國外之本國人出賣簽約;特殊不動產出售資格限制,如工業區、農地、國宅…等?

 

如何了解房屋產權是否清楚?土地與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狀,可以證明出售人確有處分權限,並沒有辦法顯示房子的若干相關事項,因此,必須由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謄本加以判斷,進行產權調查除了所有權人及面積計算,土地部份,地目為「建」者,固然可以放心,但在編定使用欄或備考欄,時常有其他註記,而且土地使用編定應以實際編定為準,亦該地號之地籍圖謄本,憑以申請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甚至可申請都巿計劃圖,確保萬無一失。除了抵押權外,地上權、地役權或典權的他項權利設定也須注意。建物權狀與謄本記載「基地座落」數個地號者,應該將全部地號之謄本調出,如有查封或其他限制登記,在「所有權部」會有註記,購屋人不得疏忽,限制登記之種類如何,並依情形個別處理,當即詢問賣方處理的方法。至於,房屋部份,還可以申請地政事務所核發「建築改良物平面圖謄本」進一步了解房屋位置室內格局相符,是否變更設計。


瀏覽次數:231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