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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所權人死亡該如何行使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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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若未完成繼承登記,其所涉及的專有部分原則上屬公同共有狀態,該區分所有權在區權會議中的表決權仍存續,但必須由全體繼承人同意後推定一人為代理人行使,並應附具書面委託文件。倘若由承租人或其他第三人欲代理行使,亦應取得合法繼承人之委託書,否則將構成無授權代理,其所為之表決不得生效,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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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議案得否以鼓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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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以投票、舉手、點名或簽名表決等方式進行決議,並確實記錄出席與表決結果,避免以鼓掌此類難以驗證之方式為之。唯有如此,始能保障決議程序之合法性、決議內容之正當性,以及維護全體住戶對決議結果之信賴與尊重,進而確保社區治理的安定與正義。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依據公寓大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