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於室內裝修業者進行徵信?

18 Mar, 2025

問題摘要:

屋主在委託室內裝修業者前,應先進行徵信查核,確認業者的登記資格、財務狀況與過往紀錄,避免遭受詐欺或發生裝修糾紛。在選擇承攬工程或裝修業者時,應嚴格審查其承做能力、信用紀錄、工程實績、人力資源、財務能力與設備狀況,透過查核這些關鍵因素,才能降低履約風險,確保工程品質與施工安全。屋主或發包單位在簽約前應要求業者提供完整的資格證明與履約能力文件,並可向相關機構查詢其信用紀錄,以確保工程得以順利完成。此外,室內裝修業者應符合建築法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施工時須遵守防火、結構安全與隱私保護等規範,以確保住戶的安全與權益。透過完善的審查與合約規範,屋主可以降低裝修風險,確保裝修工程順利完成,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與財務損失。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室內裝修詐欺案件層出不窮,許多屋主在裝修房屋時,因缺乏專業知識或未能審慎選擇合格業者,而遭遇欺詐或糾紛。這類案例常見的特徵包括業者以假名承攬工程、公司未依法登記、僅提供估價單而無正式合約、要求過高的訂金或頭期款等。為避免遭受詐騙,屋主在簽約前應進行基本的業者徵信,或尋求專業建議,以確保自身權益。
 
基本徵信步驟可以有效幫助屋主避免與不肖的裝修業者合作,並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護。在委託簽約之前,進行這些檢查是非常明智的做法,可以避免日後發生可能的糾紛和損失。通过這些步驟,屋主可以尽量降低與不誠實業者合作的風險,確保裝修工程的順利進行和良好完成。
 
在簽約時,屋主除應明確約定付款方式與分期進度,避免一次支付過高訂金或頭期款,減少業者捲款潛逃的風險。此外,合約應詳細載明施工範圍、材料規格、驗收標準、完工期限、違約責任等,以確保施工品質符合預期。如施工過程中發生違約行為,屋主可依民法相關規定主張違約金或損害賠償。
 
在裝修過程中,最常見的糾紛類型之一是業主支付工程款後,裝修業者未履行合約,甚至捲款潛逃。因此,屋主應在委託裝修業者前,先進行以下幾項基本查核,確保業者的合法性與信用狀況。
 
在選擇承攬工程或裝修業者時,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的基本資格或特定資格,是確保工程品質與履約能力的關鍵。這些資格條件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包括承做能力證明、廠商信用證明、實績與經驗、人力資源、財務狀況及設備能力,這些要素共同決定業者是否具備完成工程的能力。
 
承做能力證明
首先,承做能力證明是確認業者是否具備完成特定工程或裝修項目的基本能力。這通常包括政府核發的營業登記證、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施工技術人員執照等,此外,也可要求業者提供過去承攬過類似工程的證明文件,例如施工計畫書、工地施工紀錄、驗收報告等,以確保業者擁有足夠的技術能力。
 
實績與經驗是另一個關鍵因素,因為即便業者具備合法資格,若無相關工程經驗,仍可能導致履約困難。屋主或發包單位可要求業者提供過去執行過類似工程的紀錄,包括竣工驗收報告、過去客戶的評價、施工品質監督報告等。此外,也可直接向過去曾委託該業者施工的客戶詢問實際狀況,以確認業者是否有良好的施工紀錄。
 
在人力資源方面,人力配置直接影響施工效率與工程品質。一家具備良好履約能力的公司應擁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如建築師、工程師、施工監督人員等。屋主可要求業者提供技術人員登記證或專業執照,確認工程人員的專業資格。此外,為確保施工安全與品質,業者應有固定的施工團隊,而非臨時僱傭人員,以降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所帶來的風險。
 
廠商信用
其次,廠商信用證明是評估業者財務狀況與商業信譽的重要指標。屋主或發包單位可透過查詢臺灣票據交換所的票據信用紀錄,解業者是否有退票、拒絕往來戶或其他財務異常的情況。此外,亦可透過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該公司的登記狀況,確認其是否為合法經營。若業者曾涉及重大財務糾紛或詐欺行為,則應提高警覺,避免選擇該業者,以防履約過程中發生資金鏈斷裂或工程款遭侵吞的情形。
 
基本資料查核:
若裝修業者為「公司」或「商號」,屋主可至經濟部商業司的「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查詢該業者的登記資訊,以確認其是否合法設立。此外,建議實地走訪業者的營業處所,以排除僅存在於紙面上的空殼公司或不存在的詐欺業者。若裝修業者為「個人」,屋主可要求其提供身份證件,確認是否使用假名行騙,並將該證件影本作為契約附件,以備日後發生糾紛時能追溯責任人。
 
設備能力對於大型工程來說尤為重要,因為工程進行時所需的機具、設備若無法及時到位,可能會導致工程進度延誤或施工品質下降。屋主或發包單位可要求業者提供設備清單,並確認機具是否符合安全標準,確保施工設備充足且可正常運作。此外,若工程涉及特殊技術,則應確認業者是否具備對應的專業設備,以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財務狀況查核:
屋主可至臺灣票據交換所查詢該公司或個人的「票據信用紀錄」,解業者是否有退票、拒絕往來、財務不穩等問題。透過這種方式,可避免委託財務狀況不佳、經常發生資金斷裂或倒帳的業者,降低交易風險。
 
財務能力也是評估業者履約能力的重要指標之一。發包單位可要求業者提供財務報表、近期稅務申報資料、銀行授信記錄或保險證明,確認業者是否有穩健的資金流動與履約能力。若業者無法提供相關財務證明,或其財務狀況顯示長期處於資金緊張的狀態,則應慎重考慮是否與其合作。
 
司法糾紛查核 :
屋主可至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裁判書查詢」功能,查看業者是否涉及與其他屋主的裝修糾紛。若發現業者曾多次涉及訴訟,則應審慎考量是否委託,以免重蹈覆轍。
 
合法執照查核:
屋主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的「建管資訊查詢」網站,確認業者是否持有「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並查核設計師個人是否擁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如業者僅提供其中之一的執照,則需進一步確認是否有其他持有相關執照的從業人員共同作業,避免委託無相關資格的業者進行施工。此外,若業者同時負責設計與施工,則其登記範圍應包含「專業設計」與「施工廠商」,以確保施工過程符合法規要求。
 
建築法第77-2條,室內裝修施工應符合以下幾項規範:
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若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也應比照辦理。主管機關可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專業技術團體進行審查。
裝修材料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規定,以確保施工安全。
裝修工程不得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建築物主要結構,否則可能影響住戶安全。
施工過程不得影響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的設施,例如不當變更隔間或開放式設計,影響住戶隱私。
室內裝修業者須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法執行業務,未取得登記證者,不得進行室內裝修業務。此外,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條明確定義室內裝修範圍,包括固定於建築結構的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1.2公尺的固定隔屏裝修、分間牆變更等,因此這些工程須交由合格業者執行。
 
建築法第95-1條規定,若違反第77-2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的相關規範,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將面臨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須限期改善或補辦相關手續。若逾期未改善或補辦,主管機關可連續處罰,甚至必要時依法強制拆除違規的室內裝修部分。此條文的目的在於確保所有室內裝修工程皆符合安全標準,並維護公共安全。
 
若室內裝修從業者違反第77-2條第三項,即未經內政部登記許可而執行裝修業務,或未依登記範圍執行業務,則同樣將面臨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此外,主管機關可視情況勒令其停止業務,甚至撤銷其登記資格。若該室內裝修業者為公司組織,則將通知該管主管機關撤銷其公司登記,以防止其繼續非法營業。
 
此外,若業者在被勒令停止業務後仍不遵從規定,繼續執業,則將面臨刑事責任。法條規定,違規業者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若該業者為公司組織,則該公司的負責人與實際行為人皆須負刑事責任,並將依法處罰。此條款的立法目的在於嚴格規範室內裝修市場,防止未經合法登記的業者非法經營,避免發生施工品質不良、消防安全不合格等問題,確保室內裝修工程的合法性與安全性。
 
政府對於室內裝修業的管理相當嚴格,特別是在涉及建築安全與防火避難設施的部分,違規者不僅將面臨高額罰鍰,還可能遭受業務停業、公司登記撤銷,甚至負擔刑事責任。因此,所有從事室內裝修的業者都應確保自身業務符合法規,依法申請登記並遵守施工標準,以免觸法並承擔嚴重後果。
 
對於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而言,在進行室內裝修時,也應選擇合法合格的業者,確保施工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相關規範,避免日後因違規施工而遭罰款,甚至面臨強制拆除的風險。若對室內裝修法規有疑慮,建議在工程開始前,向主管機關或專業律師諮詢,確認裝修計畫的合法性,以免因施工不符法規而導致財務與法律上的損失。

-房地-裝潢工程

(相關法條=建築法第77-2條=建築法第9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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