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06 Dec, 2017

律師回答: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就是以農村社區為中心的綜合性整體規劃,透過土地重劃整體再開發之方式,以促進農村社區土地合理利用,改善農村地區生活環境,均衡區域發展。由於規劃不當及管理不良,造成農村社區缺乏特色,且建築雜亂無章。政府為促進土地利用,改善生活環境,因而制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並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設重劃會辦理。依區域計畫法劃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之鄉村區、農村聚落及原住民聚落,為促進土地合理利用、改善生活環境或配合區域整體發展需要。

 

因之,政府機關為促進農村社區土地合理利用需要。實施農村社區更新需要。配合區域整體發展需要。配合遭受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損壞之災區重建需要。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其行政業務費及規劃設計費由政府負擔;工程費由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分擔,其分擔之比例由行政院定之。除了由政府公辦外,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是否可自行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依「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即可依該辦法之規定自行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實施範圍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之鄉村區、農村聚落及住民聚落。重劃計畫書圖應經重劃區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面積過半數同意。「農村社區」,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之鄉村區、農村聚落及原住民聚落。折價抵付共同負擔土地以不超過重劃區總面積35%為限,但經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不在此限,重劃前編定為建築用地以外之土地應提供至少40%之土地。

 

重劃區內土地,扣除依規定提供負擔之土地後,其餘土地仍依各宗土地地價數額比例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重劃前土地已有建築物,且不妨礙重劃計畫及土地分配者,按其原有位置分配。同一土地所權人在重劃區內有數宗土地,面積標準者,應逐宗個別分配;其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得以應分配之面積較大者集中合併分配。分別共有土地,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且其應有部分計算之應分配面積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得分配為單獨所有。但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重劃前土地位於重劃計畫之公共設施用地者,其分配位置由主管機關視土地分配情形調整。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重劃區內所有土地應配之面積,未達成合併後仍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者,除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與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合併分配者外,應以現金補償之;其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者,得於重劃後深度較淺或地價較低之土地按最小分配面積標準分配之。重劃區內經重劃分配之土地,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關應以書面分別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及用人限期理遷讓或接管;逾期不接管者,自期限屆滿之日起,視為已接管。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後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自分配結果確定之日起,視為其原有土地。重劃期間地價稅全免。重劃完成後地價稅減半徵收兩年。重劃總負擔列為改良土地費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土地增值稅減徵40%


瀏覽次數:1188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