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購買停車位時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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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購買停車位時應該考慮的各種因素。從停車位的屬性到產權類型,再到管理和使用的細節,都有詳細的說明。對於準備購買停車位的人來說,這些資訊確實非常重要,應於交易中列入條款之中。值得注意的是,不同類型的停車位可能有不同的產權和使用方式,而且在購買前必須對設計圖、建造執照等文件進行仔細審查,以確保符合預期。此外...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內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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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共有六章六十三條,分別為: 一、第一章即為「總則」,內容主要有第1條立法目的「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昇居住品質」,第2條即本條例主管機關即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而第3條即是定義性條款,如「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

  • 房客應簽約時注意那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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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對於房客來說,確保房東的身分和房屋的合法性是至關重要的。以下是一些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確認房東身分:要求房東出示合法身分證明文件以及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並核對該文件與房東自稱身分是否一致。同時,要求房東提供授權文件,以確定代理人的合法代表權。押租金約定:確保租金押金金額符合法律規定,並且約定明確的退還...

  • 公寓大廈汽車停車位,機車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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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關於公寓大廈停車位使用的管理規範確實存在一些法律和實務上的複雜性。公寓大廈的停車位使用權可以基於獨立所有權或者分管契約而來,而管理規範通常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規約所制定。公寓大廈的規約可以規範多項事項,包括停車位的使用方式。然而,這些規範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不能違反法律明文禁止的...

  • 分管契約(分管協議)與約定專用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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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管契約和約定專用的區別確實很重要,前者是由共有人間互相簽訂的契約,而後者則是需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並載入管理規約中的規定。這些區別不僅涉及到契約的形成和效力,還影響到其對共有人和第三方的法律影響力。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共有物的使用收益涉及共有人間如何公平和平地使用共同擁有的財產...

  • 管委會不盡責,住戶應如何處理?住戶可以用拒繳管理費逼迫管委會重視我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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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相關規定和程序規定確實對於保持社區秩序和維護公共設施的運作至關重要。管理委員會的角色是確保這些規定得到執行,並且負責管理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和維護。對於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的公寓大廈,有法律程序可以通過推選管理負責人來確保社區的事務得以順利處理。此外,規約對於住戶的義務和社區秩序的維護也起著重...

  • 大樓停車費可由管委會決議即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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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之停車費徵收,除依法屬共用部分範疇,且有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授權外,管理委員會不得逕行訂定費率並強制收取。即便社區管理需求迫切,仍應依法定程序召開會議、經多數同意後始得執行。住戶如遇收費爭議,應注意分辨該費用之性質、使用範圍與法源依據,並善用會議制度或司法救濟方式維護自身權益,以促使社區管理...

  • 調漲管理費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老是流會,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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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第一次調整管理費之會議因人數不足而流會,最妥善且合法的做法,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2條重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針對同一議案再行表決,此時出席及表決門檻較低,更易達成社區共識與合法決議,並具備法律拘束力。反之,單純透過意向調查表或表格簽名收集住戶意見,即便形式上取得多數簽署,仍恐因欠缺會議通知、充...

  • 社區管委會可運用經費多少?區權人會議、規約如何決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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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管委會雖具備公寓大廈日常管理及支出執行之權限,但其所有經費動支均應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授權範圍內為限,若逾越應報請會議審議追認,尤其對涉及重大經費增列如管理公司調漲費用或續約之契約行為,原則上應交付會議討論通過始可執行。若現行社區無明文規範,儘速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正規約或新增決議,設定合理動支上限與...

  • 惡鄰任意任意堆放垃圾、囤積危險物品,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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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面對惡鄰在住宅空間任意堆放垃圾、囤積危險物品、破壞安全與清潔秩序之情形,受害住戶不僅可透過管委會制度依法舉發,亦可逕向主管機關或警政、消防單位檢舉,並輔以民刑事法律程序維權,採取正當且周全之手段介入,始能有效保護居住環境與生命財產安全,對於惡鄰行為予以合理規範與約制。第22條賦予社區管委會重大權限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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